店员竟将不能用于面部的脱毛霜,推荐给一女孩脱“胡须”。消费者投诉后,店家为此付出代价。
前不久,21岁的聂小姐因感到自己嘴唇上部的汗毛较密,特意到蔡甸济生园药店买脱毛霜,她让店员拿便宜的,店员随手给了她一瓶28元的脱毛霜。
回家用后,毛是脱了,但嘴唇却溃烂了,医生说可能是脱毛霜引起的过敏。小聂就医花去210元,唇部还留下了一条浅红色的疤痕。
后来查看脱毛霜说明书时发现,上面有“面部禁用”字样。找药店讨说法时,店员怪她自己没看说明书。
蔡甸永安工商所核实投诉后认为,店家有义务向顾客说明用途。后经协商,店家答应赔医药费等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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